2月26日訊 NBA常規賽,雄鹿97-100不敵火箭。
賽后,本場比賽的主裁判Tony Brothers接受了火箭女記者Danielle Lerner的采訪。
記者:為何剩余3.7秒時對利拉德的犯規沒有被判罰為投籃犯規?
Tony Brothers:因為接觸發生在投籃之前。
記者:為什么阿門末節對字母哥的犯規被判罰為惡意犯規?
Tony Brothers:因為他對(字母哥)頭部的接觸是沒有必要的,且過度了,根據規則,這是一個二級惡意犯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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